朋友圈购买的减肥药竟暗含制毒原料,层层代购牵出跨省贩卖网络

资讯 4个月前 1k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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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之后,嘴巴一直要喝水。

然后晚上也不用睡觉

反正人就是晕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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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三无减肥药

2021年冬天,浙江宁波的李萌(化名)从朋友刘某那里买了号称效果极好的减肥药。然而,当李萌拿到手后,发现这款所谓的进口减肥药的外包装上没有任何说明,透明的袋子里装有五粒颜色不同的药片。

尽管减肥药看起来像是三无产品,但看到身边朋友吃了效果不错,李萌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吃了一包。然而,她的身体接下来的反应让她有了可怕的猜想。

朋友圈购买的减肥药竟暗含制毒原料,层层代购牵出跨省贩卖网络

刚吃了一包减肥药的李萌开始出现异常的症状,她不仅一直感觉口渴,甚至连觉也睡不着,身体经常犯晕。她意识到,减肥药中可能含有冰毒的成分。

原来,在李萌二十多岁时,她曾在他人诱导下吸食过冰毒,并被当地警方查处。虽然过去了十几年,但她对吸食后的感觉还记忆犹新。李萌越来越不安,于是将药品溶解在水中,用试纸进行测试。结果验证了李萌的猜测,减肥药中果然含有冰毒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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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第一次吸食毒品被抓后,李萌就被列入吸毒人员名单,当地禁毒部门会对她进行抽检。她深感担忧,害怕被怀疑再次吸毒,于是思考再三,决定主动向警方说明情况。警方随后对她进行尿检,结果证实,李萌体内的确含有违禁物质。

层层代购,谁在操纵?

警方对李萌提供的减肥药进行了药检分析,发现其中一粒药含有麻黄碱成分。这种成分具有显著的中枢兴奋作用,是制造冰毒的主要原料,被列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在我国贩卖含有麻黄碱的减肥药是犯罪行为。那么,卖给李萌减肥药的朋友刘某是如何获取到的呢?

据警方调查,刘某在一家服装店为杨某工作,而减肥药是从杨某处购买的。由于刘某自身减肥效果较好,她看到身边的朋友也有减肥需求,于是便做起了代购。

朋友圈购买的减肥药竟暗含制毒原料,层层代购牵出跨省贩卖网络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在不到半年时间内,杨某销售了价值5万元左右的含有麻黄碱的减肥药。为了深入了解这些货物的来源,警方对杨某的上线展开了调查。

韩国留学时,杨某对类似减肥药有所了解。这次代购的减肥药就是从微信朋友圈中一个做韩国医疗器械的朋友处拿的。警方顺藤摸瓜,继续对杨某的货源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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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方侦查,杨某所销售的减肥药均由一个名叫吕某的人从河南郑州发出。

警方初步统计,吕某每天有大量快递,发往全国 20 多个地方,其中大部分就是涉案的减肥药。但这一新的发现却让侦查员感到疑惑。

据杨某所说,她的上线曾在韩国留过学,而吕某初中毕业,没有留学经历。而且快递大量发往外地,很长时间却没有补货的快递信息,货源从何而来?两个疑点都证明:杨某的上线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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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吕某资金的分析,幕后的货源总代理尹某逐渐浮出水面。

尹某是吕某的姐夫,韩国留学归国后,从2021年起,他向全国各地发往自己的快递明显增多,与杨某等人接触减肥药的时间相吻合。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尹某收到的资金很多都转到了境外。种种线索指明,尹某很可能就是涉案减肥药的国内总代理。

人赃俱获,案件终落幕。

家族型经营的犯罪团伙终于浮出水面,国内减肥药的总代理商尹某从国外进货,涉案减肥药进入国内后由尹某和吕某通过快递分销给全国的代理商。

以尹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经过侦查已经被警方摸清,除主犯尹某和吕某外,该团伙还涉及全国20多个地区的50多人。

人的确已经找到了,但货品尚未交付。为了确保人赃俱获,警方没有采取过激行动,而是将目光转向了尹某的代理商。他们正在等待交易进行,并准备随时采取行动。

2022年6月初,个别代理商向尹某有过数额较大的汇款,警方加紧了对尹某行踪的调查,这一查,发现了突破口。尹某在端午节回老家济源看望父母,当天晚上返回郑州,可第二天又独自折返回济源。之前的汇款,加上这一奇怪的举动给了警方一个提示——货到了。

2022年6月4日,济源警方在尹某的住处将其抓获,侦查员当场查获数千包疑似减肥药,经鉴定,里面均含有麻黄碱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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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尹某和吕某到案后,浙江宁波警方赶赴全国20多个城市,将其他57名涉案人员抓获归案。目前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尹某、吕某等人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普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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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购买的减肥药竟暗含制毒原料,层层代购牵出跨省贩卖网络

Q1:

在本案中的涉案人员声称自己只是代购,并不知道减肥药里含有麻黄碱这样的违禁成分。对此,您的看法是什么?

A1:

如果她们不是将麻黄碱这类物质当成一类精神药品或毒品的替代品向吸毒人员等特定人员进行销售,也不是把麻黄碱作为制造冰毒等毒品的前体去销售,就不涉嫌制毒或贩毒这类毒品犯罪的罪名。

但是,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在任何食品中添加麻黄碱等物质,因此她们所涉及的罪名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Q2:

在本案中,检察机关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尹某等人提起公诉。然而,为什么减肥药不是药品,而是被认定为食品呢?

A2:

我们国家的法律对食品和药品有明确规定。药品是指能够预防、诊断、治疗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且规定有适应症、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食品或本案中的保健食品,针对特定人群和机体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然而,食品并非以治疗为目的的一种物质。

食品与药品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它的目的是不是治疗。在本案中,这个减肥药显然不是为了治疗某种疾病来购买和使用的,而是当保健品来进行使用的,应该定性为保健食品。

Q3:

在本案中,尹某表示,这些减肥药在国外是合法的,可以公开销售,但在国内却不能公开销售。

A3:

在案件中,这些产品都没有完整的包装,只有零散的小药片。如果这些产品的包装上没有明确标注厂家和地址,并且没有标明成分和用途,那么这些产品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应该被视为食品和药品进行销售。

另外,我国政府已明确规定,禁止在食品中添加麻黄素成分。因此,这类减肥保健食品在我国是严禁销售的。

案件来源 | 《今日说法》节目《代购的减肥药》

记者 | 沈华钢 郭震宇

版权声明:1ko7 发表于 2023年8月9日 am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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